经营部预算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工程预算(含结算和标底)是为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提高预算编审水平,提高编审质量。
2、编审工程预算,是一项技术性、经济性很强的工作。在编审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文件及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该增则增、该减则减,本着以理服人、协商办事的精神,做好工程预算编审工作,并按审定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3、部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条件的行可设立相应的专业部门机构,负责本单位建设工程预算的编审业务,努力做到不漏编、不漏审,不断提高编审质量,更好地完成编审任务。
二、职责范围
1、做好全国通用预算定额、费用定额的管理工作。汇集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及时研究有关问题。
2、会同有关部门对定额、费用及建筑产品价格的变化进行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
3、负责编制、审查工程预算工作,组织预算人员交流经验,认真分析研究各专业反映的问题,并负责检查,考核审查工程预算质量。
4、组织指导审查工程预算工作的业务学习、人员培训、职业道德教育等,并督促落实和实施。
5、负责汇总分析报送的有关工程预算的报表和资料,并定期反馈,沟通信息。
6、会同当地定额管理部门做好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材料预算价格的修订、管理和交底学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控制工程造价的措施和完善招标承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三、工程预算的编审
1、编审范围:
1)、对经办建设项目的各类工程预算、招标工程标底,都必须进行编审,作为结算工程价款和中标的依据。
2)、对经办项目的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平方米造价包干以及以其它方式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项目,必须编审其包干造价,做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
3)、非经办项目,应积极主动的接受委托,代编代审工程预算或标底。
2、编审依据:
施工图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统一颁发的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或综合扩大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其他设计资料,经济合同或洽商协议等。
3、编审资料
1)、有权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概算文件。
2)、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洽商协议等。
3)、工程预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工料分析表。
4)、工程承发包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及说明。
5)、招标文件、标底编制依据等。
6)、编制工程预算的其他有关资料。
4、编审内容
1)、工程项目及预算、概算。
2)、工程量计算和定额的套用、换算及收费。
3)、材料价差。
4)、设计变更、增减内容。
5)、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
6)、施工图预算之外的费用。
5、编审形式
1)、一般项目的工程预算,预算部组织力量,单独审查。
2)、大中型或技术复杂的工程预算,可由预算部会同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联合编审。
6、编审要求
编审前,除熟悉施工图设计和规定的施工方法外,还要对工程内容进行深入调查、掌握实际情况和有关数据,做好编审准备工作;编审中,除要全面编审外,还要选定编审重点,逐项核实,审查后要做好定案工作,并按审定的工程预算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